【办理条件】:在申请销户提取前,务必确认被继承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停缴且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
【所需材料】:
情形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申请办理继承提取(推荐)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确认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填写一张。
情形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委托的个人或单位代为提取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确认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原件,如受托于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需要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字确认;
5、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7、《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填写一张。
【表格下载】
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承诺书.pdf,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特别提示】:
1、证件类材料请注意,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管理部将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多人时,须每人填写一张申请表,按情形一办理时务必同时到场;
3、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继承提取资金转账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个人储蓄账户,参照
4、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委托单位以主动付款方式办理的,单位需要在《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