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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携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提取后账户自动销户。也可在“南京公积金”APP 、“我的南京”APP 或“江苏政务”APP办理。